【司法覆核】不滿「疫苗通行證」限制到街市等處所 巿民入稟申覆核高院拒受理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3/30 12:42

最後更新: 2022/03/30 15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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巿民不滿疫苗通行證限制其到街巿等處所,入稟申司法覆核許可,高院法官今拒絕受理。資料圖片

政府推行「疫苗通行證」前,有巿民入稟提出司法覆核,指有關措施限制其到街巿及超市等處所購買食物和日用品,要求法庭頒令取消「疫苗通行證」,聆訊今(30日)於高院進行。申請人指因未有接種疫苗而不獲聘請,令她無法過正常生活,要求取消措施,還她自由。律政司一方指疫情嚴峻下作出有關措施是合情合理及符合社會利益。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,拒絕受理申請。

 

申請人羅綺媚,建議答辯人為行政長官辦公室、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及創新及科技局局長。

 

聆訊今以遙距形式進行聆訊,申請人親自陳詞時指,進入街巿、超巿、按摩院及髮型屋等處所,以及考取地產代理牌照均須接種疫苗,申請人指不能進入街市及超巿,不能購買食物及日用品,令她無法過正常生活。申請人指現時飲食業須接種兩劑疫苗才能上班,她因沒有接種疫苗而不獲聘請,申請人表示可以不到消遣地方,但「無工作點生存」。

 

申請人表示因不相信疫苗對疫情有幫助而不接種,她指出現時疫情已是第5波,非常嚴峻及不停變種,已接種疫苗人士「都係確診,都有人死」,有些國家亦已取消疫苗通行證,證明已沒有用。申請人認為應有權決定「打唔打針」,以及有權選擇到任何地方,故希望取消疫苗通行證,「俾返我哋自由,俾選擇我哋打唔打針」。

 

法官表示相信有數據顯示沒有接種疫苗人士染疫後的影響,並強調沒有人提及香港人不可以決定是否接種疫苗。

 

律政司一方回應時指,對於沒有接種疫苗人士,並非「一刀切」於購買日用品及食物上造成困難,有關人士仍可於室外街巿或透過網上購物,並可購買外賣。律政司一方同意疫苗通行證會造成一些不便,但有關措施屬暫時性,有效期亦至今年底,當局亦會因應疫情變化而作檢討。

 

律政司一方續指,基於街市早前曾爆發疫情,因此當局有足夠理據於街巿作出有關措施,以控制人流及控制通風系統。至於申請人指外國的做法,律政司一方認為由於與香港情況不同,因此不能作比較。

 

至於申請人指出因沒有接種疫苗,不能參加考取地產代理牌照,律政司一方指則由有關機構自行決定。律政司一方指,基於疫情嚴峻,有關措施符合社會利益及保障公共衞生系統,加強香港對抗疫情能力,於平衡巿民權利後,以及沒有減少巿民自由的情況,有關措施合情合理,認為申請人沒有爭議之理據,要求法庭拒絕申請。

 

法官聽取雙方庭上及書面陳詞後頒下判決,法官接納陳詞指,現時公共衞生於香港是至為重要,而疫苗規例亦具社會利益,提升接種疫苗有助減低死亡個案及重症,能夠保障公共衞生系統。

 

法官指申請人提及疫苗通行證有損尊嚴,令她無法到街巿或超巿購買食物及日用品,法官不同意說法,申請人提及的提供食物權利並非於香港立法,況且申請人仍可透過其他途徑,例如網上商店獲取食物及日用品。

 

申請人又指接種疫苗與否應有選擇權,法官表示申請人正正已行使其選擇權,至於其他國家的做法,法官則認為因應不同公共衞生情況而實施措施,因此難以作比較。法官認為於疫情嚴峻情況下,疫苗通行證措施並非欠缺合理基礎,加上有關規例亦非永久,有關暫時性措施有效期為今年年底,亦沒有法律規定香港居民必須接種疫苗,接種與否絕對是個人選擇。

 

法官認為申請人並沒有任何合理爭議理據,有關措施亦合乎比例及合情理,故拒絕受理申請,並不就訟費頒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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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